居留:加蓬居留政策严格,工作周期长。居留证件分为居留签证和居留证两种。居留签证一般用于短期居留或居留证下发前临时使用,有效期一个月,最多可延期3次。居留证一般为两年期有效。一般来加务工人员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许可和移民局颁发的入境许可,由用工公司统一申请两年期居留证。个体经商人员申请两年期居留证一般须有已经取得加蓬居留证的亲属担保。居留证由加蓬移民局下发。申请居留证时需有效护照、劳动许可、公司营业执照、缴税证明、经公证的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填表。个体人员还须出具经国内公证处公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并由加蓬驻华使馆再次认证的能够反映与合法居留人员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等)。如在加蓬驻华使馆办理再认证时遇到问题,可赴中国驻加蓬使馆办理经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的公证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入籍:在加蓬合法居留15年以上有权向移民局申请加入加蓬国籍。加政府将视情予以受理。此外,与当地人在当地办理结婚,或被当地人收养等与当地人形成合法家庭关系的情况下可申请入籍。
特别提示:1、如有需要,请务必在来加蓬之前办好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证件的公证认证。中国驻外使领馆无权办理此类公证认证;2、中国法律不允许双重国籍,如中国公民决定加入加蓬国籍,请赴使馆办理放弃中国国籍声明。3、加蓬移民局电话:00241-7624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