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卢旺达经商、工作须向卢移民局申办居留证。
卢旺达居留证有临时和永久两种。临时居留证一般有效期2-3年。持临时居留证在卢停留5年以上,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申请居留证需递交在国内办妥公证、认证手续的有效学历证明、无犯罪证明、劳动合同、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相关材料须译成英语或法语。
卢旺达宪法规定,卢承认双重国籍。获得、保持、享有、丧失卢国籍将由相关法律诠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他人与生俱有的卢旺达国籍权。任何人不得无故被剥夺国籍,亦不得被剥夺改变国籍的权利。具有卢旺达血统而受到迫害的人士有权获得卢旺达国籍。
通过出生、婚姻、认养等方式可取得卢旺达国籍。外国人入籍需向移民局递交出生证明、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护照复印件、外国人身份证明、由所在区政府提供的从业证明、无犯罪证明等材料。
详情请见卢旺达驻华使馆网站或卢旺达移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