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留
(一)外国人居留申请境外受理机关为巴西驻外外交及领事机构,境内受理机关为巴西各地联邦警察局。巴西外交部、司法部、劳动就业部等部门均有审批权。
(二)永久居留的审批期限取决于申请人申请居留种类及所提交材料情况,时间由6个月至2年不等。
特别提示:
1、如永久居留权申请被拒,申请人可向巴警察局巴西请复核。
2、持巴西驻外外交、领事机构签发的居留签证人员,应在抵巴西30天内向巴西警察局进行登记。如修改任何登记信息,如姓名、亲属关系、出生日期等,均须向巴西司法部门提出申请。申请程序请参照巴西司法部网站和巴西警察局网站。
二、国籍
(一)巴西承认双重国籍,允许巴西公民拥有多重国籍。
(二)巴西宪法规定,巴西公民的国籍分为因出生取得和因加入取得两类。
(三)入籍程序
巴西联邦警察局及司法部负责入籍申请的受理及审批。申请人应向联邦警察局提交书面申请。
特别提示:持巴西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红卡”)者,连续离开巴西时间不得超过2年;持巴西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取证凭据(俗称“白卡”)者,连续离开巴西时间不得超过90天。如离境逗留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将被禁止入境,并导致丧失在当地的合法居留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