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加入巴哈马国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巴哈马事实居住或为巴哈马政府提供服务连续12个月;
二、在上述12个月之前的9年中,申请人已在巴哈马居住或为巴哈马政府服务总计不少于6年;
三、品行良好;
四、熟练掌握英语,能担负起作为巴哈马公民的责任。
巴哈马外交与移民部长决定是否给与外国人巴哈马国籍,如获批准,则颁发《入籍证明书》。
外国人也可在巴哈马申请永久居留或工作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