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90天以上的长期居留签证
根据相关规定,入境停留90天以上的签证申请由各国国内当局做出决定,因此,深根成员国没有固定执行法规。外国人申请在匈牙利长期居留可提出长期居留签证申请。申请一旦成功,申请人将获得在匈停留最多30天的一次入境签证。而在匈长期居留的决定由匈牙利移民局直接做出。
注意!欧盟及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公民的家属有权自由进入匈牙利境内并做短期停留(C),即使其准备在匈停留超过90天。在此情况下,该申请人需在入境后93天内向移民局直接提出居留证申请。
注意!已在匈居留的外国人可以向移民局直接提出长期居留申请,如果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表从匈牙利外交部官方网站(http://www.kormany.hu/en/ministry-of-foreign-affairs)下载;
依照不同目的的居留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以工作或盈利为目的:
或
以学习教育为目的:
以家庭团聚为目的:
以探访为目的:
以医疗为目的:
以学术研究为目的:
以志愿工作为目的:
注意!
1. 领事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上述要求以外的相关材料。
2. 上述资料以原件形式附于申请内,如申请人日后需要原件,则需把复印件同时附上。
3. 领事处保留审查所受理材料真伪的权利,一旦查出材料虚假,申请将被拒绝。
上述申请费用为60欧元。按照惯例,申请受理时限为不超过30天。以学习教育及学术研究为目的的申请受理时限为15天。
申请一旦被拒绝,申请人可以于5日内以公证形式提出上诉。该申诉需直接提交移民局审理。
信息备案与信息保护
根据匈牙利关于第三国公民入境与居留的法令(2007年二号令)第95款的规定,匈牙利移民局及驻外领事机构应对下列外国公民签证申请及所发签证的信息予以管理:
匈牙利移民局和驻外领事机构有权根据特定情况或国际约定将其所备案的申请人及其签证信息透露给申根成员国或欧盟成员国领事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执行和刑事调查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难民管理机构。
应申请方的请求,除国际法律规定为绝密信息外,匈牙利移民局和驻外领事机构应如实提供其备案信息。如申请方或当事方确认该信息不正确或已变更,匈牙利移民局和驻外领事机构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更改或删除该信息。
工作时间
递交签证申请: 周一至周五9:00 – 12:00
领取签证申请:周一至周四14:00 – 16:30,周五9:00 – 12:00
领事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10号 100600
电 话:86-10-65320665(领事处)86-10-65321431/1432/1433(总机)86-10-65321273,86-13701382159(值班电话)
传 真:86-10-65322719(领事处)86-10-65325053(总机)
电 邮:consular.pek@kum.hu
网 址:http://www.mfa.gov.hu/emb/bei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