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须知
根据1993年12月中乌两国签订的互免
签证协议,持外交
护照、常驻乌拉圭大使馆人员所持外交、公务护照免签证,其他人员所持的中国护照来乌拉圭须办理签证;乌拉圭不办理落地签证。持香港特区护照者可免签进入乌拉圭,最长停留期不超过3个月(90天)。乌拉圭在北京设有大使馆、在上海设有总领事馆,领区范围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
乌拉圭的签证种类有:旅游、商务、工作、留学、移民五类,具体事宜可咨询该国驻华使领馆。
(二)、入出境须知
入境乌拉圭须持有效签证或居留证,否则将被遣返。入境后保存好入境时填写的入境登记卡(出境时交移民局),若需申请签证延期,可前往移民局办理,但必需有担保人担保。持海员证的船员及到渔船上工作的人员不能单凭海员证乘飞机进、出乌拉圭;船员回国,凭海员证及公司证明到使馆换发旅行证并注销其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