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日本多次往返签证,具体条件如下:
1、商务目的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通过查验
护照(含旧护照)确认有1次以上赴日记录的,并且在日本期间没有违反过日本法律的人。
(a) 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处长、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或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b)按照中国法律办理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的,并且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的处长、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或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含IT技术人员)
(c)本馆辖区内的日资企业商工会(例如中国日本商会)的会员企业,而且在日本有经营场所或联络地址的企业任课长(处长、经理)职务以上人员或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d)日本股票上市企业出资的合资企业、子公司、分店等处级以上(含处级)人员或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e)同日本股票上市企业有常年贸易往来的企业的处级(含处级)人员或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2、文化人士、政府官员
符合下列任何一项条件的人(不过问是否有赴日记录)
(a)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际上著名的或公认取得较高成就的导演、作曲家、作词家、画家等艺术家。
(b)公认取得较高成就的业余运动员。
(c)全国人大、省人大委员以及原委员,全国、省政协委员及原委员,中央政府、省政府处长以上人员。
(d)大学校长、副校长、教授、副教授以及专职讲师(在编正式教师)。
(e)国家级研究所以及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处长以上职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