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第一护照网 >> 签证办理 >> 其他签证 >> 浏览文章

中国公民前往卢森堡出入境须知

2014年09月09日 来源:第一护照网 人气:
一、卢森堡入境须知 
 
据规定,中国公民入境卢森堡须办理入境签证
 
    1995年3月26日,卢森堡开始启用申根签证(其它申根国家包括德国、法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希腊、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冰岛、挪威、丹麦和芬兰)。凡持有上述国家驻外使领馆签发有效签证者,除签证上特别标注外,均可在申根国家间自由出入,但停留期总计不得超过90天。若只出访一个申根国家,须到该国使领馆申请签证;若出访多国,须到主要目的国申请(停留期最长的国家);若出访多国但无主要目的国,须到第一入境国使领馆申请。 
 
    持因私护照者须本人到卢森堡驻华使馆递交材料并面谈。持因公护照者应由各部委或地方外办统一送签。所有签证均报卢森堡外交部审批,时间为二周至一个月不等。签证费根据签证种类不同分260元至450元不等,在申请签证时支付。若申请被拒,费用不退还。申请商务签证,使馆将发“护照领取单据”。申请其它种类签证,签证处将通过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签证结果。 
 
卢森堡大公国驻中国大使馆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 盈科中心B座1701室。 
电话: +86-10-8588 0900。 
传真: +86-10-6513 7268。 
电子邮箱: pekin.visa@mae.etat.lu。 
 
二、卢森堡海关须知 
     非欧盟公民(17岁以上)进入卢森堡可免税携带价值200欧元物品,其中可携带香烟200支、红白葡萄酒2升、香水50毫升、咖啡500克。超出部分应在机场海关纳税。非欧盟公民在卢境内同一家免税商店(标有“DUTY FREE”) 一天内购物超过120欧元,可要求商店开具退税凭证,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机场海关办理退税手续。另外,卢森堡就携带宠物、植物、古董、药品等都有专门规定。
请将“中国公民前往卢森堡出入境须知”分享给你的好友!
本站提供护照签证办理查询信息,所有其他签证信息数据均来源于各省市出入境管理局(处)及互联网,如发现错误,请来信告知,感谢您的支持与帮助,请牢记我们的网站:第一护照网(www.huzhao1.com)
点此复制本页,推荐给需要的朋友 | 点此收藏本页,以方便下次查询 | 返回第一护照网首页,查看更多的护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