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申请探亲访友签证,需要提供下列文件。
表格需以瑞典语或英文填写。原籍国当局所签发的文件需附上由授权翻译所译的瑞典语或英文译文。
您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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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签证申请人都需提交的文件。请参阅‘所需文件’项下的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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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亲属关系的证明:
- 探亲需递交与邀请人有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并由当地的外事办办理认证
- 访友需提交证明您与邀请人的关系的文件原件以及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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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户口登记原件,及所有页面复印件(无需翻译)
瑞典邀请人的相关文件
您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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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41011 表格「探亲访友邀请表」。表格需要经由瑞典邀请人填妥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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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护照身份页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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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瑞典的亲属/朋友的公民登记证/家庭登记证(familjebevis)。该证明可从瑞典税务局获取,且应在最近三个月之内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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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亲属/朋友在中国居住,并计划邀请申请人一同前往瑞典,您还需提交:
- 邀请人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一份
- 邀请人定期收入证明(最近六个月银行账户对账单)
- 在瑞典住宿的证明或与瑞典近亲属同住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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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如果亲属/朋友支付您在瑞典的花费 - 则需提供其过去三个月的薪资单、退休金存单或银行账户对账单。
如果申请人未满 18 岁,应提交左侧菜单中‘未成年人’项下所列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