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边政治往来
瑞典于1950年1月14日承认新中国,1950年5月9日同中国建交,是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同年,两国互派大使,耿飚为我驻瑞典首任大使。建交后,中瑞关系平稳发展,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各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并取得显著成果。
20世纪50年代,瑞一直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60、70年代,两国部级交往逐渐增多。80年代两国关系发展较快。瑞国王对华进行国事访问,两位首相和议长访华。我国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领导人相继访瑞。
1992年以来,中瑞关系不断发展,高层互访较频繁,各部门、各级别的交流与合作显著增加,增进了两国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瑞方访华的主要有:副首相兼社会大臣韦斯特贝里(1993年),外交大臣叶尔姆-瓦伦(1995年),首相佩尔松(1996年),副首相叶尔姆-瓦伦(2000年)、外交大臣林德(2001年)、三军总司令约翰·赫德斯泰德、工商大臣帕格罗茨基(2002年),教育和科学大臣厄斯特罗斯(2003年),外交大臣弗赖瓦尔兹、司法大臣博德斯特伦、环境大臣索摩斯塔德(2004年),基础设施大臣梅辛(2004年、2005年),工商大臣厄斯特罗斯、卫生与老年护理大臣约翰松、财政大臣努德、可持续发展大臣萨林、议会第一副议长韦斯特贝里、瑞王储维多利亚公主(非正式)、瓦伦堡财团负责人彼得·瓦伦堡(2005年)、瑞外交部移民及避难政策大臣霍尔姆贝里(2006年)、副首相兼工商大臣奥洛夫松、贸易大臣图尔福什、教育和科研大臣雷荣堡、基础设施事务大臣托尔斯腾松(2007年)、文化大臣丽列罗特、教育大臣比约隆德(2008 年)、外交大臣比尔特(2009年)等。
中方对瑞典的重要访问有:田纪云副总理、朱镕基副 总理(1992年),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1993年),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4年),李岚清副总理(1995年),邹家华副总理(1996年), 吴邦国副总理(1997年),唐家璇外长(1999年),王忠禹国务委员(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2003年),吴仪副总理、李肇星外长(200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200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李兆焯 (2007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前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2008年)等。
2006年7月,瑞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对华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瑞典“哥德堡号”仿古船驶抵广州的欢迎仪式。2007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瑞典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哥德堡号”仿古船返航抵达仪式。此访是我国家元首首次对瑞典进行国事访问。
2008年4月11-15日,瑞首相赖因费尔特对华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开幕式,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和温家宝总理分别与其会见、会谈。8-9月,瑞国王和王室成员来华观摩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10月,赖因费尔特来华出席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2009年11月,赖因费尔特来华出席第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2010年3月,习近平副主席访问瑞典,分别与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首相赖因费尔特、议长韦斯特贝里会见、会谈。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9月)也分别访瑞。同年4月,瑞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首相赖因费尔特分别就青海玉树地震灾害致信我国家领导人表示慰问。5月,议会第一副议长比约克曼访华,瑞国王和奥洛夫松副首相来华出席上海世博会瑞典馆日和中瑞建交60周年庆祝活动。11月,瑞国王随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技术考察团访华。 2011年,瑞国王夫妇因私访沪。
2012年4月23日至25日,温家宝总理对瑞典进行正式访问,这是中国国务院总理28年来首次访瑞。2013年6月1日至4日,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对瑞典进行正式友好访问,分别同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议长韦斯特贝里、外交大臣比尔特举行会见、会谈。
2014年,中瑞两国政治交往活跃。2月,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晓晖率中共友好代表团访瑞。瑞典外交大臣比尔特赴华出席“斯德哥尔摩中国论坛”,其间与王毅外长会见,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
1996年瑞在上海开设总领馆。1997年我在瑞第二大城市哥德堡开设总领馆。1997年双方就瑞保留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馆达成协议并换文。2002年11月瑞在广州开设总领馆。2009年11月,因财政原因,瑞关闭驻广州总领馆。目前,瑞典在上海和香港设有总领馆。
二、友好省市关系
河北省唐山市与马尔默市(1987年)
天津市与延雪平市(1993年)
湖北省宜昌市与塞得港市(1994年)
山东省与维斯特曼省(1995年)
广东省广州市与林雪平市(1997年)
广东省与斯克纳省(1997年)
安徽省铜陵市与希莱夫特奥市(1998年)
江苏省与东约特兰省(1999年)
浙江省与乌普萨拉省(2000年)
黑龙江省与西博腾省(2001年)
云南省与布莱金厄省(2002年)
山东省烟台市与厄勒布鲁市(2002年)
上海市与哥德堡市 (2003年)
四川省成都市与达拉纳省(2004年)
四川省攀枝花市与希尔特市(2005年)
吉林省长春市与穆拉市(2005年)
安徽省与西哥特兰省(2005年)
湖北省武汉市与博伦厄市(2007年)
江苏省无锡市与南泰利耶市(2007年)
安徽省池州市与斯文永阿市(2008年)
山东省临沂市与埃斯基尔斯图纳市(2009年)
福建省与维姆兰省(2010年)
广东省珠海市与耶夫勒市(2010年)
海南省与哥德兰省(2010年)
三、重要双边协议
中瑞贸易协定(1957)
中瑞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3)
中瑞海运协定(1975)
中瑞工业和科技合作协定(1978)
中瑞投资保护协定(1982)
中瑞文化部门文化合作与交流会谈纪要(1983)
中瑞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86)
中瑞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1993)
中瑞关于瑞典王国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的协定(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和瑞典王国运输通信部关于交通科技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1996)
中瑞信息技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0)
2002至2005年中瑞教育与科技合作意向书(2002)
中瑞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2004)
《中瑞投资保护协定》议定书(修订,2004)
《关于加强中瑞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6年)
《中瑞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2006年)
《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框架协议》(2006年)
《2006-2008年度文化合作意向书》(2006年)
《中瑞两国企业社会责任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瑞典王国环境部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瑞典王国环境部和外交部关于环境与能源技术合作框架协议》(2008年)
《瑞典环境保护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合作协议》(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瑞典环境部关于可持续城市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8年)
《成立企业社会责任合作工作组谅解备忘录》(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瑞典王国企业、能源和交通部中小企业合作备忘录》(2010年)
《中国商务部与瑞典外交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合作中长期规划》(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瑞典王国政府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瑞典王国政府关于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强战略合作的框架文件》(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