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
一、申请材料
1. 有效护照和有效签证;
2. 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申请人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首次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须提供本人电子版照片及一张同版纸制照片(电子版照片规格: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头部宽度16-20mm,头部长度25-30mm,头顶发际距照片上边沿0.5mm-1.5mm,头像居中,扫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约在锁骨结合处或露出完整的衬衣领尖,存为jpg文件,大小25-45k)。非首次申请须提供一张纸制照片;
4. 提供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或宾馆住宿客单;
5.个人旅行应当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包括拟前往旅游地区的交通、住宿预订证明)、能够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现金、旅行支票、汇票单据、现金卡、存款证明等,每天按100美元计算),或者具有资质的接待国际旅行社出具的公函;团体旅游应当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
以上由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负责最终解释。
二、办证时限: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申请时间和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四、咨询电话:24458825 监督电话:24459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