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一、申请材料
2. 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申请人的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首次申请签证、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须提供本人电子版照片及一张同版纸制照片(电子版照片规格: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头部宽度16-20mm,头部长度25-30mm,头顶发际距照片上边沿0.5mm-1.5mm,头像居中,扫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人像下方位置约在锁骨结合处或露出完整的衬衣领尖,存为jpg文件,大小25-45k)。非首次申请须提供一张纸制照片;
4.提供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住宿登记表或宾馆住宿客单;
5.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津停留居留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须提供被探望亲属出具的函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有效停留居留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和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被探望者有接待单位的,须提交所在单位的公函;
6.年满60周岁在津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还须提供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济来源证明;
7.就医人员还须提供我市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8.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或者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
以上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外国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须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有关外文资料应当翻译成中文。
二、办证时限: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申请时间和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至17:00;
星期五 9:00至16:00。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四、咨询电话:24458825 监督电话:24459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