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签证赴波兰进行高等教育的中国籍公民须提供由具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出具的,赋予申请人在中国被任何高等教育院校接收的资格的高中毕业证书。
如果所出具的高中毕业证书没有赋予申请人在中国被任何高等教育院校接收的资格,则申请人需要出具以下文件:
上述文件经领事认证后可作为申请就读任何波兰高等教育院校的一般许可,即认证在中国的高中毕业证书的颁发符合颁发地法律(Legalizacja),以及其赋予申请人在中国被任何高等教育院校接受的资格与波兰科学及教育部长2006年2月24日颁发的有关在国外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的通知的相关条例相符。(63号文件第443款)
注意:
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本人到使馆提交签证申请。
使馆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申请人提供附加材料。
中文文件必须翻译成英语。
所有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签证流程周期最长为15个日历日。
所需材料:
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名
所有条目均需填写,不空项
参见签证照片具体要求
护照有效期须长于计划离开申根区的日期至少三个月以上。
必须包含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括备注页。
例如:过去三个月的银行交易对账单
请勿在得到签证之前购买机票。
使馆不负担因已购买机票但签证拒签或签证有效期与之不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须提供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
持有非中国护照居民须提供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