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公民持有效护照前往香港访问、旅游、经商,停留不超过90天,不需办理
签证。如超过90天或赴港就业、学习、受训等则须办签证。申请人可来我馆办理,亦可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联系电话:00852-28246111,传真号码:00852-28777711,网站:
www.immd.gov.hk),申请所需时间一至数月不等。
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办签证,相关信息可查阅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
http://www.immd.gov.hk/zhtml/hkvisas_4.htm
凡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过境香港,可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在港免签停留7天。过境停留超过7天、乘车(船)抵(离)香港、从中国大陆赴香港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者,均需提前办理入港许可。
如需办理香港签证或入港许可,所需材料如下:
1. 填写一份《香港签证申请表》并贴一张照片
2. 有效旅行证件资料页原件和复印件
3. 瑞士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机票订单、酒店订单、收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