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对象:
本馆仅受理朝鲜公民、法人和在朝长期居留的中国公民的领事认证申请。
受理的认证种类:
民事认证 商务认证
基本条件:
所有申请认证的文书均需事先办好有两种文字(中、朝文或中、英文)的朝鲜公证机关的公证和朝鲜外务省领事局的认证,本人亲自填写认证申请表一份。
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在职单位公文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申请人系中国公民,需提供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拟认证文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正反面)一份;
4、领事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确认书;
5、如办证人非申请人本人,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委托书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