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使馆不直接受理持普通护照者的签证申请。持普通护照者申请中国
签证请到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理。
电话:62262358 62262439
传真:62260852
网址:
www.visaforchina.com.sg
地址:80 Robinson Road, #16-01/02/02A, Singapore 068898。
持用外交、公务或官员
护照者申请中国签证仍直接到中国大使馆办理,不需预约。
外交、公务、礼遇签证
外交、公务签证发给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或联合国红皮、蓝皮通行证因公赴华人员、或赴华常驻人员或赴华正式官方访问的王室成员、政府官员及议员。礼遇签证发给持外交、公务(官员)护照因私赴华人员、或其他需要给予礼遇人员。
一、所需材料清单
1.官方照会。
2.申请人护照原件。
3.《签证申请表》一份(请在《下载表格》一栏中下载表格),并附护照照片一张(请粘贴在《签证申请表》上)。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不适用栏目,请填写N/A;有中文姓名者,请准确填写中文姓名。
4.如系应中国邀请因公赴华访问,需提供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三、重要提示
1.领事官员可能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供本须知以外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应尽快提供。
2.是否颁发及颁发何种签证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决定。
3.领取签证后,申请人应认真检查签证上的所有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发证人员提出。
4.请按要求逐项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名(18岁以下未成年人由家长代签)。
5.请在拟入境中国前1个月左右申请签证,但不得早于3个月。
6.赴华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由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