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关系
智利于1970年12月15日同中国建交,是第一个同中国建交的南美洲国家。建交40年来,两国关系发展顺利。双方高层接触频繁,在国际多边领域保持良好合作。智政府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2004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智,两国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杨尚昆主席(1990年5月)、李瑞环政协主席(1995年6月)、朱镕基副总理(1996年1月)、李鹏总理(1996年11月)、李岚清副总理(1997年5月)、江泽民主席(2001年4月)、回良玉副总理(2004年4月)、胡锦涛主席(2004年11月)、吴邦国委员长(2006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官正(2007年4月)等先后访智。
智方主要来访有:艾尔文总统(1992年11月)、弗雷总统(1995年11月)、拉戈斯总统(2001年11月访华并出席上海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巴切莱特总统(2008年4月、2009年11月)等访华。
两国签有贸易、科技、文化、互免外交和公务签证、投资保护、文物保护、植物检疫、民航运输、自由贸易等协议。1988年两国建立外交部间政治磋商制度,迄今已举行12次磋商。2006年两国建立中智议会政治对话委员会,迄今已举行5次会议。目前,两国有11对友好省市关系。智在沪、港设有总领事馆。
二、经贸关系
中智经贸合作发展顺利。智利是第一个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我签署双边协议、承认我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与我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拉美国家。进入新世纪后,双边经贸关系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据中国海关统计,2009年,双边贸易额达177.19亿美元,增长2.1%,占同年中国同拉美贸易总额的14.58%。其中中方出口49.28亿美元、下降20.3%,进口127.91亿美元、增长14.5%。目前,智利是中国在拉美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智利在全球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中方对智出口主要为机电产品、轻纺、塑料制品、家电等,从智主要进口铜、纸浆、铁矿砂、硝石、鱼粉、水果、木材和红葡萄酒等。迄今,中智经贸混委会共举行了19次会议。
三、文教科技交流
中智签有文化和科技合作协定。两国文化交流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国国家汉办同智利圣托马斯大学和天主教大学在智利建有两所孔子学院。两国已举行7次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会议。多年来,智方为我在南极开展科考工作予以协助。双方在地震和天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展顺利。智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
四、军事关系
中智两军正式交往始于1972年,1979年互设武官处。近年来,两军互访、专业交流和人员培训合作进展顺利。2000年以来,副总长郭伯雄上将、副总长隗福临上将、总长梁光烈上将、副总长张黎上将、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上将、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上将等访智。智国防部长巴切莱特、陆军司令、海军司令、空军司令、武警司令、国防参谋长等访华。
五、重要双边协议
中智在多个领域签有合作文件,主要包括:
(一)1970年12月15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二)1971年4月20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贸易协定》。
(三)1971年8月19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电信协定》。
(四)1972年6月8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五)1972年6月8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智利共和国政府提供商品贷款的协定》。
(六)1980年10月14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七)1985年4月29日,中智两国政府就互设总领事馆进行换文。
(八)1986年4月8日,中智两国政府就互免签证进行换文。
(九)1987年6月17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
(十)1988年8月19日,中智两国就外交部间建立政治磋商制度进行换文。
(十一)1990年5月29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植物检疫合作备忘录》。
(十二)1992年11月16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签订两国领事条约的谅解备忘录》。
(十三)1992年11月16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地质学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四)1994年3月23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十五)1995年11月24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
(十六)1995年11月24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七)1996年6月3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
(十八)1996年11月6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空间合作的协定》。
(十九)1996年11月6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农牧科技合作协定》。
(二十)1996年11月6日,中智两国政府就智利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进行换文。
(二十一)1998年5月6日,中智两国政府就智利驻香港总领事馆在澳门执行领事职务进行换文。
(二十二)1999年11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
(二十三)2001年4月5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保护和收复文化财产协定》。
(二十四)2001年10月23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植物检疫的合作协定》。
(二十五)2002年5月27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
(二十六)2002年11月25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旅游合作协定》。
(二十七)2004年11月18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卫生与医疗合作框架协定》。
(二十八)2004年11月18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智利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加强两国间经济贸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智方在文件中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二十九)2005年11月18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三十)2008年4月签署《中智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
(三十一)2009年11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海关合作与行政互助的协定》。
(三十二)2009年11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航班协定》。